首先先恭喜今天上午王建民幫助洋基拿下季後賽第一場的勝利,也成為亞洲投手第一位在大聯盟季後賽拿下勝投的球員,不過在這篇裡所要聊的,跟王建民沒關係,只是今天上午我室友所發生的一件不愉快...

之前我們這群替代役進來左訓時,在新生專業訓練曾提到關於請假的相關事宜,原本輔導組的教官這邊同意我們這些競技類的選手可以去參加跟專長相關的教練證照考試,或者是教師甄試等相關考試,各以一次為限,不用以事假來算,回來也不用補罰站衛兵勤務。但是,那我們這些行政類的呢?

今天我同學他去問教官,他過幾天要考教育部的公費留學考試,在我眼中我覺得這個對於他個人生涯規劃的重要性,並不亞於競技類選手要去考教師甄試之類的,但是,我同學卻得到教官不准假的回應(當然我同學自己是有榮譽假可以拿來用,只是該爭取的權益還是要爭取),但是我同學問了輔導組的副組長與組長,都覺得這應該是OK的,教官卻說「當初規定裡面沒有講說包括這個」,我知道沒有,但是那都是以前的規定不是嗎?還說「你也可以去參加教師甄試考試啊!」靠北了,我同學他又沒有要考教甄,他就是要打算退伍後出國唸書,教官是在白目什麼。(不是我要討厭退伍軍人,只是退伍軍人真的都要這樣死腦筋嗎?)

之前制定的相關體育替代役管理條例都是針對競技類選手,到了我們這梯開始多了行政類的,下一梯即將要進來的行政類也不少,教官卻還是一直管理競技類選手們的那套規定來一視同仁,站在他們管理者的立場,我當然也同意他們統一化的管理,但是那是在大方向上,在某些小地方的層面上,像是今天所發生的這種案例,沒有可商量的空間嗎?教官還說了一句:「你們行政類的就是都太聰明,才會什麼事情都以你們自己有利的角度來放大解釋...」。

我們三個行政類的都知深深感受到,一直以來,我們在爭取權益時,總是會遭受到一點困難與打擊,總是會覺得為什麼競技類選手跟行政類役男所遭受的待遇就是有差別,難怪原來是行政類的研究所同學得佐,他寧願跳去運科組不當管理幹部不用受教官管轄,他不稀罕每個月多6000元的薪餉,至少不用每天都看教官的臉色。

因為我們是替代役體育行政類的先鋒,之前都沒有,所以教官會覺得我們這些行政的一來就問題一堆,可是問題一堆就要去重新想辦法解決啊!以前的規定是不是應該有再制定修改的空間呢?畢竟行政類的替代役男以後就是會有,這種問題以後學弟們一定也會來抱怨,「因時制宜」有那麼難嗎?已經過時的規定還需要這麼堅持嗎?看樣子我應該叫我同學回教官說:「教官,你有必要這麼死腦筋嗎?你以為你是國內職棒球團與職棒聯盟的那些大老嗎?」

寫到這裡時,剛剛那位在輔導組的同學MSN傳來,教官回嗆他說:「以後你們行政類乾脆上班都穿替代役制服」,好樣的,來這招殺手鐗,真是夠了,我同學說,要是教官真的這樣搞,他管理幹部就不當了,調去給運科組管理,不用每週出基本教練聽教官碎碎念,也不用跟著競技類選手一起早晚點名,雖然剩下幾個月每月少領6000元,但是過得開心。

中心外面有人倒扁,中心裡面有役男倒教官,有沒有那麼充實的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阿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