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在關心體育新聞的人,應該都對這個名字不陌生,當年《中時》的體育中心主任-吳清和,在2005年10月搞出了一個大案子,寫美國職棒大聯盟季後賽的報導卻捏造新聞,後來被眼尖的鄉民們與球迷們群起公幹,這件事現在回想起來仍記憶猶新,有興趣者可瀏覽之前的文章「眾人皆醉唯你獨醒的運動記者?」了解一下。沒想到,沒想到,上個星期,他又來了一個抄襲事件,唉。
有興趣者可瀏覽「大豆剝落殼」裡的這篇文章「倒掛也能作文章--談中、台兩文的巧合之處」,他有把吳清和寫的報導內容、字數與中國媒體先前出現過的報導逐一對照,抄襲的太明顯了,證據確鑿,這下不是只有道歉了事而已,他被《中時》Fire了。剛剛在批踢踢soccer版看到網友connieannie的投書,已收到《中時》副總編輯兼文化新聞中心主任馮光遠的正式回應,確定了這項處置。
果然是歹路不能走,尤其是身為記者,前輩他算是犯了最不該犯的大忌,嗯,這個活生生血淋淋的教訓,咱們這群後輩要引以為戒啊!
- Jan 12 Fri 2007 10:15
因抄襲而下台的體育新聞界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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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你還要叫他前輩啊
這種人會污辱了這兩個字
前輩是值得尊敬與效法的
他...應該不配吧
除非是盜版前輩啦
哇哈哈哈
畢竟他在這行也算是夠資深了
雖然我們彼此不認識,但是我還是要謝謝他
至少他這次的事件會深深提醒晚輩
所應該要重視的新聞專業素養
喚醒越來越多人所忽略的最根本之道
這樣也算是功德無量了。
論法,是侵害其著作權。
東哥,在發表一篇文章吧
這可是妳研究的領域
感謝您的提醒,我已刪掉信件內文,謝謝。
那看樣子我是不是該去不少地方提醒一下
因為看到很多同好部落格都用了 XD
to 允棋
算了啦,用不著再大鞭特鞭了,知道就好。
動到了老主子共匪那邊的才不得不滾蛋,
也再次讓人懷疑造假時報的道德標準,
偽造新聞沒事,抄襲才有事?那報導就大家來作文得了,
還要什麼記者,找一群小說家來寫還比較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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