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生平第一個女友 - 叮噹,從2000/01/05交往以來,已經度過七年多個年頭,這張是叮噹作的「七年閃光圖」,她把它當成她的相簿版頭照片,挖哩勒,這樣人家還沒點照片眼睛就瞎了啊!哪像我比較低調,放在部落格的一篇文章裡做個紀念就好。XD (奇怪,幹嘛把我去成功嶺出來的光頭照放最大張 Orz)

我知道為什麼來我部落格的網友裡,為什麼待不超過10秒的占一半以上了,因為他們不會花時間去拿墨鏡來戴好繼續看文章,就會把視窗關掉了,對不起,各位。

若有興趣的人,可以去叮噹相簿看我們七年來的照片,我只能說,唉,人真的不要回頭去看當年幼稚、青澀、老土、不修邊幅的模樣,你只會有個感想:「靠腰,這個人這麼醜是誰?」 XD 當初髮型聳(現在雖然也沒好到哪去)、痘痘多(現在雖然也沒好到哪去)、穿著土(現在雖然也沒好到哪去),但,這畢竟是珍貴的成長軌跡,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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