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上工滿一星期,第七個工作天,開始慢慢進入狀況,晚上九點離開公司,頂頭上司大頭哥請我們幾個人到他店裡吃晚餐,延吉街上的「就是好客」海鮮燒肉店,這種平常不太會走進去的店(一人消費要650元,但真的是新鮮美味),當然不囉唆要跟一下的啦!XD 

凌晨一點五十分回到宿舍,雖然吃得很爽,也聽了很多寶貴的社會經驗,不過,呼~身體還是有點小累。就剛開始這階段,好像真的沒太多自己的時間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更別說寫部落格了,連RSS閱讀器裡訂閱的一堆朋友部落格文章都沒辦法好好悠閒地拜讀消化完。

這就算了,比較悶的應該是最近聽到一個故事想不太通...

當一個賣衣服還賣得有點成績的地攤,被一家百貨公司邀請來大樓裡經營,百貨公司不但免費提供一切能有的保障,保障還提高規格,讓你避免在外風吹雨打,更不動你招牌的歪腦筋,讓你保有自己的產出與品牌,然後自己賣衣服所賺的錢也自己管,不用納入百貨公司的口袋裡。結果,這時小地攤說,既然百貨公司你這麼有誠意想請我來,非我不可,好!我開個價給你,每個月跟你收「租金」,在你答應某價碼之前我還繼續往上堆高,畢竟你想要我來你這嘛!這樣小地攤就願意風光進駐百貨公司。

結論:百貨公司真好欺負,在外擺地攤才是王道,反正每個月就賺五萬能自爽就好,我才不想要做大賺五十萬,儘管在外真的要三不五時忍受警察來找麻煩的鳥事。




嗯,我知道你的感想是:好爛的故事...



所以請不要問我地攤與百貨公司是誰,謝謝。難怪蔔哥一直跟我說假日咱們來去擺地攤 XD





2007/4/30後記

這地攤的「月薪」最後一次喊價喊的是當初第一次喊的「租金」四倍了,現在從「租金」變成「月薪」,所以你可能會疑惑,為什麼沒有「租金」了呢?因為地攤要百貨公司直接買下它,真是乾脆,並且協助投資............

但是問題來了,百貨公司並不希望擁有地攤的貨,只是想吸引它長久以來所累積的客源,現在怎麼辦呢?老實說,你問我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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